栏目:大专本科入户 人气:0 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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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应届本科生入户深圳可以申请补贴吗?)
深圳人才补贴不是只有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的,符合以下条件就行。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深圳市龙华、大鹏新区、宝安、盐田、龙岗、坪山、光明新区人才引进追加补贴
需要符合龙华、大鹏新区、宝安等区人才引进追加补贴申请的条件,还可以额外获得补贴,具体金额如下:
全日制本科:元/人
全日制硕士:元/人
全日制博士:元/人
注:坪山区叠加补:本科元/人;硕土元/人;博土元/人
宝安区博士学历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的补贴
综合
本科生最高3.5万元,硕士生最高5.5万元,博士最高8万元
1、申请人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申请人自引进我市时起(《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招调员工通知》、《调动通知》、《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开具时)起至完全获得该项补贴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由宝安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并预审通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申请人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5、此项补贴分两次发放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领取除龙华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3、人才引进后户籍地在龙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4、人才引进后申请人一直在龙华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所服务的单位须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合法经营。
5、申请时在龙华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6个月(从申请月份算起)。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补贴发放前,申请人仍在龙华区工作,社保关系仍在本区且连续正常缴纳。
6、本人未享受过任何住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龙华区相同类型的补贴政策,如“龙舞华章计划”系列人才政策中关于住房、租房、生活支持,区住建部门提供的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等同类型补贴。
7、新调入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间节点。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已经全额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补贴,在获得补贴一年内申报
3、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龙岗区,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龙岗区
1、具有盐田户籍,并且在盐田缴纳了社保,社保关系仍在盐田。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已办理引进时申报的手续为准
3、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才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本科的未满30岁,硕士的未满35岁,博士的未满40岁
4、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大鹏新区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在2016年3月23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博士后接收函或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申请或领取除大鹏新区外的深圳市其他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三)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大鹏新区工作,首次申请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续发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不少于24个月(不含补缴)。且两年内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
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大鹏新区认定的上一年度重点企业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且社保关系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视为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
(四)申请人所服务单位须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运作。
(五)申请人为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六)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光明区申请条件如下
在光明区落户和就业,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和调入的在职人才。
申请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且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人才引进后落户光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三)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光明区用人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且申请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在光明区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3个月。
(四)用人单位须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
(五)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坪山区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请的为准;
2.具有坪山区户籍;
3.在坪山区创业或就业;
4.获得坪山区户籍之日起,在坪山区通过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且在获得坪山区户籍之日至申请补贴款项之日社会保险关系一直在坪山区(驻区市直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社保关系可在深圳市);
5.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在2018年3月13日后办理人才引进,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通过单位申报方式办理人才引进,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深圳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及驻区市直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其他用人单位在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
(2)通过个人申报方式办理人才引进,在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其他在职人才按学历层次限定年龄:本科生要求未满30周岁、硕士研究生要求未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判断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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