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日期: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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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南山区积分入学政策及变化分析)
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
1月19日,南山区教育局第一次征求意见发出后,共收集到关于积分算法调整的反馈意见182条,并于2月10日第二次发布《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布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内容,拟调整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
划重点: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中,变动最大的要数计生加分了,和其他区一样,只留下独生子女这一个加分情况。
从积分的调整来看,变化最大的就是加分项,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只要是深户,无论是学区内、南山区、还是南山区外都可以加分;可见优势偏向于深圳户籍。
另外就是大家关心的是小产权房等无产权证明如何申请学位,从积分调整来看,蓝本在有效期的仍可用来申请学位,无蓝本的可用居住信息,但没有住房加分。
积分调整的两次意见稿看下有哪些变化:
宝安区:
独生子女加分拟从90分调整至2分
日前,《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经论证修改后再度公示。独生子女加分拟由1分调整至2分,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加分取消。
去年12月,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相关公告,拟对积分入学录取方式和积分方式进行修订,(其中,"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整至1分"引发广泛关注。
在新修订稿中,宝安区教育局结合市民意见反馈,拟将独生子女加分由1分调整至2分,并取消两项加分项,同时对部分情况分值进行调整,以体现积分梯度。
在此次公布的新修订稿中,对去年12月公布的部分积分计算方式和加分情况进行了重新修订。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独生子女加分由1分调整至2分;
取消"非深户籍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和"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加分"两项加分项;
此外,"宝安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宝安户籍,无房租房"、"深圳其他区户籍,无房租房"、"非深户购房"、"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等情况分别在原有基础分上另加5分。
"深圳其他区户籍,有房租房"和"非深户租房"分值则保持不变,以体现宝安本区户籍与其他区户籍、非深户购房与非深户租房的积分梯度。
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新变化:
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从2018年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2020年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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