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日期: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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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四房、LOFT......深圳1977套人才房来啦!不限户籍!)
原标题:三房、四房、LOFT......深圳1977套人才房来啦!不限户籍!
虽然到了年底
大家都比较忙碌
但是也要多关注身边事哦
特别是最近公租房的消息可不少
有申请公租房的小伙伴可不要错过啦!
今天小编又给大家带来了
更多关于公租房的好事
有大鹏认租公示、光明人才安居房......
一起来看更详细的~
大鹏新区公租房认租签约
大鹏新区住建局发布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认租申请终审公示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经复核终审合格家庭100户,并于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在深圳左边本地宝右边微信对话框发送【大鹏公租房】,即可查询合格家庭名单。
公示时间和方式
此次选房的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选房安排见下表。
选房地点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当日现场签订分配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并签订分配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3次的,视为退出轮候库。
(三)签订租赁合同前新组建家庭的,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如果对大鹏新区公租房还不了解,可看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
还未申请公租房的小伙伴
光明区323套人才房可申请配租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供应人才安居房共323套。现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松白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地铁6号线公明广场站)宏发天汇城一期,供应房源共计323套,户型为两房两厅(建筑面积约61-64㎡)。
(二)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27.74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98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注:
(1)上述房源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最终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根据价格评估报告,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物业服务收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二、配租对象及配额
(一)配租对象
本次人才安居房的主要配租对象为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人才。
(二)配额
1.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130套,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2.教育系统93套,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3.医疗系统100套,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三、配租方式
(一)配租标准
根据此次供应人才安居房源的实际,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按照《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才安居房配租管理办法》配租标准选房。以家庭申请可配租一套人才住房,以单身申请至少两人或以上租住一套人才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二)配租规则
承租单位只能将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如下条件的人才及家庭人员: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未租住保障性住房,未正在领取人才安居购房或租房补贴;
3.提交申请时人才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图源:摄影图(左边ID右边:)
四、配租程序
(一)房源认租时间
认租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00-2019年12月3日18:00。2019年12月3日18:00前未提交认租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人才安居房。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二)认租流程
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或单亲的,配偶(单亲家庭除外)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等单位提交《光明区定向配租人才安居房申请》
2.《光明区人才安居房申请表》
3.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或有效鉴定文件(全国或本省、市颁发证件)
4.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纳税证明
5.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非深户需另行提交居住证,港澳同胞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6.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的声明
7.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
8.区住房和建设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认租家庭及个人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申请变更。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19年12月3日18:00。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以上所需表格,可在深圳左边本地宝右边微信对话框发送【光明人才房】,获取相关表格下载入口。
(三)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供的家庭及个人信息是否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拥有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配租住房。
(四)公示及签约
配租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自然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单位予以配租住房。承租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入住人员信息按规定格式报送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备案。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宝安区1654套人才房定向配租
经宝安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指挥部批准,现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推出一批人才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定向配租房源8个项目共1654套(2373间)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松河瑞园项目
该项目为商务公寓,位于宝安松岗溪头工业四路西侧。本次供应156套,户型为单房126套,一房一厅30套。
(二)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办沙浦围社区。本次供应155套,户型为单房131套,一房一厅21套,两房一厅3套。
(三)星河荣御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路和沙中路交汇处。本次供应125套,户型为三房两厅83套,四房两厅42套(168间,按间分配)。
(四)后亭社区人才公寓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村。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120套,户型为单房96套,复式LOFT24套;二期供应44套,户型为单房32套,复式LOFT12套。
图源:摄图网(id)
(五)万丰大洋田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凤塘大道56号。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309套,户型为单房260套,一房一厅49套;二期供应324套,户型为单间277套,一房一厅47套。
(六)前海新纪元项目
该项目为商务公寓,位于新安街道广深公路与上川路交汇处西侧。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152套,户型为单房71套,两房一厅62套,三房两厅19套;二期供应177套,户型为单房82套,两房两厅14套,三房两厅71套,四房两厅10套(40间,按间配租)。
(七)福海人才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永和路新兴工业园三区B2宿舍楼。本次供应73套,户型均为单房。
(八)星航华府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永兴华路与107国道交汇处。本次供应19套,户型为三房两厅3套,四房两厅16套(64间,按间分配)。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二、配租对象
(一)纳入我区2019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
(二)根据《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人才住房分配机制以“职住平衡”为原则,以街道为分配单位,准确掌握单元内企业人才住房需求,并将人才住房向项目所在街道企业公开实施配租。
1、松河瑞园项目、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松岗、燕罗街道辖区的企业;
2、星河荣御项目、后亭社区人才公寓、万丰大洋田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沙井、新桥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3、前海新纪元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新安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4、福海人才房项目、星航华府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福海、福永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图源:摄图网(id)
三、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已申请新引进人才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重点企业目录等可在深圳左边本地宝右边微信对话框发送【人才房】,再点击宝安人才房,即可查询重点企业名单、配租指南等信息。
四、入住标准
单房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两房一厅房源面向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上职务、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3人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三房两厅房源面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及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四房房源需合租,按间配租,合租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
学历、职称、技术等级、聘用时间、住房情况等条件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11月8日。
五、租期和租金
因本次定向配租项目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企业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首次租期不超过3年,故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松河瑞园项目:25.54元/月/㎡
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23.33元/月/㎡
星河荣御项目:27.99元/月/㎡
后亭社区人才公寓:21.52元/月/㎡
万丰大洋田项目:21.3元/月/㎡
前海新纪元项目:30.82元/月/㎡
福海人才房项目:27.85元/月/㎡
星航华府项目:28.58元/月/㎡
以上为项目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六、受理时间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2日-12月13日
(二)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1、松岗街道: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松岗街道办4楼404办公室
2、燕罗街道: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燕川710楼
3、沙井街道办: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420办公室
4、新桥街道办:宝安区新桥街道劳动司法大厦802办公室
5、新安街道办: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419办公室
6、福永街道办: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211办公室
7、福海街道办: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3号楼404办公室
七、申请方式
(一)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库申报,将企业认租汇总表、企业信息采集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可在深圳左边本地宝右边微信对话框发送【人才房】,再点击宝安人才房,即可获取认租表、信息采集表等相关申报表格。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南山公租房配认租审核公示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已完成对提交认租申请的户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初审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合格认租名单
经核查,本次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户。
在深圳左边本地宝右边微信对话框发送【南山公租房】,即可查看初审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页面左边()右边
三、信息校正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认租人在公示期间内(2019年12月3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二楼A09室(南山区常兴路162号)提交书面的信息变更或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图源:摄图网(左边ID右边:)
四、重要提示
(一)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间内(2019年12月3日18:00前)到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二楼A09室(南山区常兴路162号)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图源:摄图网(id)
(四)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五)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公共租赁住房后续选房签约信息,将于近期通过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页面发布。请认租人密切关注,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六)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公示期间11月30日(周六)、12月1日(周日)(9:00-12:00,14:00-18:00)正常接受信息校正及弃租手续办理。
对认租房源还有不了解的小伙伴可看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
597套!深圳又有公租房开始认租!地铁直达!
图源:摄图网(id)
如果还不知道如何申请公租房
可在【深圳左边本地宝右边】左边公众号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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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公租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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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信息来源|南山住建局、大鹏新区住建局
宝安住建局等
编辑|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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