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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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集体户口转亲友户口(深圳集体户口转亲戚户口))
1、在深圳有公司的集体户口能转到当地亲戚的户口吗
2、集体户口可以迁到亲戚家里吗
3、深圳户口从集体户口迁到亲人房子后能转回集体户吗
4、深圳市内的集体户口挂靠亲戚家
首先你要能确定你这个亲戚的户口是用他房产证落的户口,就是说他有房产或是这个户口本上有房产证的。完了你要带的资料有:1、户主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业主身份证和房产证或是相关证明。2、你本人身份证和深圳集体户口本如果你还是不能确定的
集体户口可以迁到亲戚家里。公民可以将集体账户转移到亲戚家,需要区分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以户口迁入当地派出所,迁移申请材料迁移账户申请,接收单位证明,被拆迁人的户籍证明和户口本或公证书,申请人及拟转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房产证原件。
一、集体户口可以迁到亲戚家里
集体户口想挂靠到亲戚家或朋友家,拿着需要的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即可。需要的材料和手续:一、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本区、县内挂靠户口:(1)拿着迁入地派出所的批准证明、申请人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2)拿着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挂靠情形
一、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二、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三、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挂靠条件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综上所述,集体户口首页主要体现该户口下的人员数量、户主姓名、人员和户主间的关系等重要信息,故办理需要户口薄的事务时一般需要出示户口首页。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集体户的户籍关系是挂靠在该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一般情况下,集体户口迁出后可以再迁入,但是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建议当事人可以拨打当地派出所电话咨询一下,这样比较稳妥。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入理由,如母、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4、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可以挂靠过去。需要提供你和亲戚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及复印件。
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2)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3)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4)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5)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迁入家庭户
因居住、房产变更、婚姻状况变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市内迁移,迁至家庭户,具体包括:
1.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互相分户或并户;
2.迁至本人(配偶、子女)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
3.配偶户口在本市家庭户,另一方户口在集体户的,应办理并户,迁入配偶家庭户内;
4.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被投靠人属挂靠成员的按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办理);
5.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扩展资料:
集体立户条件:
1.设立集体户口时,该单位必须有录(聘)用在职人员30人以上,且单位或法人代表在注册登记地址有合法产权;
2.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及非法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处等),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直接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3.符合市政府规划重点发展的技术创新型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网络信息)单位和辖区重点或大型企业,经分局业务科领导批准后,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参考资料:
深圳政府在线-人事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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