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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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入深圳户口条件_2022积分入户办理流程(单位办理))
2022年积分入户办理流程(单位办理)
积分入户申报信息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拟积分入户人员既可由本人填报基本信息后提交用人单位申报,也可由用人单位直接填报信息申报。
A.个人填报、单位提交
个人填报:拟积分入户人员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的,输入身份证、姓名和个人社保电脑号,进入人员信息填报页面,填写完毕后,进入下一步,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申报单位。
员工信息填报后,需经单位人事经办人审核后提交。
单位提交:企业立户通过后,单位人事经办人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的,点击“机构登陆”,输入帐号和密码、验证码后,进入系统,点菜单“积分入户申报”,再点“查询待审核人员”按钮,查询本单位员工自主填报的信息,点人员列表中“信息审核”链接,审核员工自主申报的信息,对于错误的信息,经办人可以修改,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确认无误后,点“提交”。
信息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打印,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
B.单位直接填报提交信息
单位人事经办人可以直接为拟积分入户人员填写信息,点“手工录入积分入户人员”,填写完毕,点“提交”。信息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打印《,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
注:1、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2、申报信息经申报单位点击“提交’后,信息申报工作方完成。
积分入户信息预审、公示,下达指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报情况和本年度招收技术工人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分二批确定全市统一的入户分值,达到积分入户分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
2022年第7批招调工审批类计划指标(2)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计划指标。
积分入户提交书面材料
1.用人单位经办人凭《深圳市市招调员工办事手册》和本人社保卡报送拟招员工个人材料。
2.用人单位按招工系统电脑自动生成的“材料清单”结合本指引准备拟招员工的个人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市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方式:
3.报送的拟招员工个人材料,请用A4纸复印清晰,并按“材料清单”的要求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4.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查送审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书面材料受理、审批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因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等原因扣分后仍达到入户分值的,受理申报材料,扣分后达不到入户分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如存在其它不符合积分入户申请条件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注:所有申报材料(含补正材料)应在申报材料受理时限内提交到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积分入户信息更改
A.信息预审前
信息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如须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重新提交,并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
B.信息预审后,窗口受理材料前。
第一批已下达计划指标积分入户人员,申报单位如须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重新提交,自动进入第二批信息预审,并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原计划指标作废。
第二批已下达计划指标积分入户人员,申报单位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计划指标作废,本年度不再进行信息预审。
C.窗口受理材料后
业务窗口受理积分入户申报材料时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材料退回,不予受理。正式受理及审批后,不予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
注:请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核对申报信息,并确保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申报的纸制材料信息一致。《
》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不能正常办理积分入户或影响最终入户手续的办理,责任由拟积分入户本人承担。
积分入户办理结果以及后续事项
用人单位可登陆“招工业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系统,点菜单“表四打印”打印《招调员工情况登记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持表四、《深圳市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和经办人的社保卡到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领取《招用员工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
如系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待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并下发《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方可凭《深圳市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经办人本人社保卡、《招用员工情况登记表》(表四)到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领取《招用员工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
后续事项
1、拟积分入户人员凭《招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招员工情况登记表》(表四)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积分入户人员凭《招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积分入户人员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户籍准予迁入证明》需在当年度办理。
入户须知详见《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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