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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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新政有哪些重大变化?对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有何影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萍北京报道8月1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参保人员不可支取。另外,通知明确,2023年起,职工门诊待遇将不设封顶线,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不过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支取。另外,今年12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此次变化较大的包括个人账户资金定向使用、门诊共济等几大方向。医保账户如何定向使用?支付结算会有哪些改变?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这些变化又将给参保人带来哪些影响?
对于上述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措施,中国医药物资协会DTP分会秘书长张小平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这将是全国的统一行动,个人账户可以补充门诊统筹等资金的不足。此外,北京大学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虹桥博士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定向使用,是门诊统筹的总趋势,也是个人账户改革和门诊统筹试点。
而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表示,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此举减少个人账户资金,扩大统筹资金池,增强风险分摊力度。
9月1日起个人账户定向使用
自2022年9月1日起,北京市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不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仍执行现行标准,70岁(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划入,70岁以上按照110元/月划入。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仍可随时取现使用。
一位长期研究医保的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只有极少部分地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取出来自由使用的。在大部分地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都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等。一位广州的居民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其医保卡只能刷卡看病、买药,无法取出现金。
对此,傅虹桥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北京是个例,其他省份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目前基本都要求是专款专用。此次改革一大亮点是家庭共济机制的落地执行。
2022年3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健全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此次明确北京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强调实现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对于上述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措施,中国医药物资协会DTP分会秘书长张小平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这将会是全国的统一行动,个人账户可以补充门诊统筹等资金的不足。“对于个人来说,不能自由使用个账资金了,只能到指定医疗机构做定点定向使用。如果指定医疗机构包括药店,那么医保药店将迎来利好,但这个文件没有说,看看后面会不会有补充或者后续文件。”
早在2020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彼时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樊卫东介绍,改革后,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我们提高门诊保障水平,是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增强做大统筹基金,同步扩大基金的保障范围,把门诊小病纳入到保障范围。让老百姓对身边的医疗服务放心、满意。”
此次北京将从2022年9月起,每月1日至5日,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的划入工作。此后,参保人员可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查”菜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查询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结息、使用等情况。
北京市医保局方面指出,如果在每月5日前未能查到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情况,请参保人员耐心等待,5日以后再进行查询。对于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仍可自由支取,并继续通过北京银行或委托代发银行查询。除门急诊挂号、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外,在定点医药机构(医院和药店)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医药费时,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2022年9月1日前,北京银行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无需激活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还可以设置限额免密支付。
就此,北京银行也发布了《致北京市个人医保存折客户的一封信》,提醒客户9月1日前已入账到医保存折内的资金仍可随时正常支取;9月1日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再划入医保存折,医保存折还可作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用于手工报销、二次报销等资金入账,仍需妥善保管。
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大病起付线降至元
之所以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北京市医保局解释称,这是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通过个人账户资金的逐步积累,形成医疗储备金,解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减轻家庭现金支付负担,构建“我为家人、家人为我”的新的保障机制。
目前,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2万元部分由个人负担。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预计每年将惠及参保人员17万人,为参保人员减负约10亿元。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自2022年度起,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元降至元。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元至元)报销60%,5万元(即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预计每年将惠及参保人员3.5万人,为参保人员减负1.2亿元。
另外,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许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其实去年8月13日,北京市医保局就发布过《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通知显示,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部分医疗费用,还明确了可探索用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这种共济使用其实是家庭共济,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各省份基本都发文明确了当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从公开信息看,各省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细化方案措施,在具体实施细节上有所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北京明确,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转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医保公服平台”,网址为: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共济对象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对共济账户顺序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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