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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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档案派谴指南&接收流程,应届生必看!)
又到了新一年的毕业季,
大批的毕业生即将面临离校择业问题此时,大家听到最多的除了去哪个城市就业,
应该就是户口、档案该何去何从了。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毕业后档案该如何处理~~~
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去向与就业报到息息相关,就业报到证开到哪,档案就跟着寄到哪。
第一类:已落实就业单位的
1.回生源地就业
一般初始就业派谴方案都是默认回生源所在地,所以,在生源地就业的话,档案学校都是默认寄回生源地的,派谴方案选择默认方案即可。
注意:到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就业,用人单位提出《就业报到证》需体现单位名称的,则须在派谴方案上填写具体派遣单位。
2.非生源地就业
到非生源地区就业的档案可以转回生源地,也可以迁移至用人单位所在地。
毕业生到非生源所在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关系,或学生要求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将档案迁移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需按当地要求申请毕业生接收函,就业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接收单位填单位具体名称,就业单位无档案保管权的,接收单位填当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名称,毕业生将接收函提交给学校,学校将根据接收函地址将档案转至当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类:毕业后继续升学的
1.境内全日制升学毕业生将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提交至学校档案室即可将档案调至录取学校。
2.出国(境)升学(就业)出国(境)的毕业生将按回生源地进行派遣。《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档案也随之迁回生源地。如毕业生户口在上学期间已迁入学校,同时想把档案、户口迁至非生源地的,可以向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第三类:定向生、委培生
对于新疆、西藏的定向本科生须回原生源地就业。如确需在生源地外的其它地区就业,需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原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函,经学校上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后方可调整其就业方案。
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此时档案默认寄回生源地。
第四类:其他就业类型
其他就业类型包含应征入伍、科研助理、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其他形式再学习等,将按回生源地进行派遣。《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
第五类:离校未落实就业单位
1.一般默认将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档案由当地人事部门(一般为人才市场)负责管理,已迁到学校的户口须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派出所。《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
2.对于学校所在城市较好的,比如:北京、上海等,毕业生只是暂时未落实好就业单位的,可以向学校申请暂缓派谴,此时,户口和档案还可以在学校保存2年,2年内找好就业单位了则直接迁至单位所在地即可。
3.对学校所在城市不是特别向往的,又不想将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的,也可以向意向城市提出报到申请,比如:深圳,深圳对应届生接收没有就业要求。也就是说,只要你愿意来深圳发展,报到证派谴到深圳,就算没有落实好就业单位,深圳也可以接收你的户口和档案,一毕业就可以成为深圳人。相对北京、上海的入户要求,深圳目前政策相对宽松(后续也即将变严),有意向来深圳发展的同学们还是可以优先考虑一下的。
应届生入户深圳不但可解决户口问题,享受一线城市优质的社会资源,而且入户还有1.5~8万人才补贴(该项政策即将在9月1日起取消),如果符合条件,千万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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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好了档案的去向后,接下来就是办理具体的接收手续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市对于各类人群档案的接收、保管和查阅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吧。
01档案接收
(一)市内人员档案托管
1.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人才信息登记表》(现场领取或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网下载)——
(2)当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如当月缴交社保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的须提供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深圳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个人页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5)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开具调档函,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调档函》
3.存档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4.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专人送取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送档人身份证原件;
(2)密封完好加盖原档案单位骑缝章的档案袋;
(3)单位专人送档须提供送档介绍信(加盖单位章)、送档人当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5.拟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
6.存档人员在查询到档情况
(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
1.毕业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陆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测评,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回学校提交《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办理派遣
3.学校将档案通过EMS转至《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4.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到档情况
5.毕业生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前往档案接收单位提交报到证、毕业生介绍信
(三)留学人员建档
高中毕业前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后可申请建立人事档案。
1.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1份;
(2)《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原件1份;
(3)《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或《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打印件1份;
(4)《人才信息登记表》(现场领取或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网下载);
(5)《干部情况登记表》(现场领取);
(6)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7)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递交档案,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家庭成员、配偶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收复印件各1份)等。
2.拟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
3.工作人员打印档案转递回执单交给存档人员
02档案转出
1.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调档函》原件(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接收单位开具,抬头名称: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2)档案人身份证件原件;
(3)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办理档案转出,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如单位办理须提供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申请退休人员须按以下材料办理:
(1)档案人身份证原件;
(2)如申请病退,须提供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收复印件1份);
(3)如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与当事人满足直系亲属关系须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3.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4.工作人员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5.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6.存档人员向拟接收单位核实到档情况
03档案材料归档
1.存档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携带下列材料之一或多项:
①入党材料(密封完好);②职称评审材料;③学籍材料(密封完好);④报到证、就业通知书;⑤毕业生介绍信;⑥就业信息登记表;⑦入深调令;⑧转正定级表;⑨雇员年度考核表、劳动合同;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他归档材料。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3)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递交档案材料,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提交继续教育学籍材料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可通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位认证可通过学位网打印《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
2.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属于归档范围
3.工作人员在收到档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04档案查阅
1.查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查档单位出具介绍相关查档人员查档事由的介绍信原件,须注明被查档对象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2)两名或以上人事干部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
(3)如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因工作需要复印档案材料取证的,须开具取证介绍信报我中心负责人审核。如单次审档超过6份档案,请先和我中心预约,提前取档以便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预约流程:单位经办人发送审档需求邮件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公共邮箱,并将预约审档的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
汇编成Excel电子表格附件在邮件中,等候受理审核,邮件通知预约结果。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规定的查档申请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登记
4.工作人员将档案交查阅人查阅
5.查阅后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05档案借阅
1.借阅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具有档案保管权单位出具借用相关人员档案的函件原件,须注明被借档对象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2)档案人身份证原件;
(3)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办理档案借出,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借阅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出登记表》上登记
4.将档案密封、盖章交给借阅单位,并告知借阅人归还日期
5.归还时工作人员检查档案,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06出具相关证明及政审
1.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代理办理,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如人事档案中无相关证明事项记载,须提交相关事项记载材料原件。
(4)如有固定政审考察格式要求(或表格),须按政审考察需求提供相关模板(或表格)。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工作人员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档案材料复印件
07档案材料借阅
存档人员因党员转正、材料缺章等需要使用档案中部分材料原件的,可申请借阅档案材料。
1.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借阅档案材料,代理人须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与当事人满足直系亲属关系须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说明:借用部分档案材料须有明确借阅用途,个人不得随意借阅。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借阅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借出登记表》上登记
4.工作人员将档案材料密封、盖章交给借阅人,并告知借阅人归还日期
5.归还时存档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2)相关归还档案材料(密封完好的材料袋)原件;
(3)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归还档案材料,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工作人员检查档案材料,核对无误后归档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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