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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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应届毕业生落深户实例分享!个人经历)
本人是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2019年本科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均是应届毕业生)。在深圳企业工作,并购买7个月的社保。下面是想分享下我的入户深圳的经历,希望大伙可以借鉴。
一、深圳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并提交
1、
2、在系统中注册个人账号,登录后进入图中界面。
3、选择第一个接收毕业生。进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填写后提交立刻生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表》
Tips:《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表》中的接收单位是购买社保的工作单位,并盖有公章。将其打印出来。
5、在业务办理进度中图片附件或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反面(一张);
(2)本人身份证正面(一张);
(3)毕业证(一张);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表》
上传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会收到深圳公安局的入户指标编码的短信。
二、报到证的改派
从2019年7月1日起,报到证实行电子化。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我毕业时没迁深圳户口,是毕业了快一年后才迁了,所以我当时的报到证抬头是老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进入“申请改派”。
2、点击“申请修改”按钮,根据实际需求填写修改内容。
温馨提示:学生提交完改派申请后,可自行查询审核状态
院系待审→学校待审→省中心待审→审核通过
3、在提出调整改派时,还必须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在附件处点击上传照片即可。
请依据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原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可不提供)。
Tips: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需要准备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原报到证原件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表》
2.原报到证派遣到就业单位的,需提供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
3.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材料,以及新接收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如申请派遣回生源地则无需提供。
备注:定向生、委培生不允许提交改派申请
4、进入下一步档案信息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填写内容,即可完成从派遣到档案信息更改的相关操作。
5、按提示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完成改派方案上报的线上操作。
6、完成改派后,将会生成一份电子报到证,将其彩印和复印即可。
如图:抬头已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在1个月内完成报到)。
三、后续按照深圳公安的顺序操作
《办理毕业生户籍迁入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凭《就业报到证》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迁出户口,出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到我市公安机关办理迁户前,应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网站上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持该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可以是深圳市任何地址,如:深圳市某某区某某派出所)。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2016〕5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
(二)入户条件
1.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入户材料真实有效。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根据自身情形,选择办事指引
深圳市人民政府自2018年6月11日正式启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和入户“秒批”服务,按照以下情形选择办事指引:
1.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按下述办事指引第(一)款办理。
2.有随迁子女的,按下述办事指引第(二)款办理。
3.户口未迁出,无《户口迁移证》的,按下述办事指引第(三)款办理。
(四)办事指引
第(一)款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在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2018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本人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⑦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办理流程
关注“深圳户政”,在“业务办理”—业务预约申请—普通户政业务—选择“毕业生入户(不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预约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第(二)款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在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验原件,收复印件);2018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原户口所在地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如户口未迁出,则无需提供)。
(4)申请人及子女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户口已迁出,则无需提供)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提供个人非婚生育声明;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8)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9)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本人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到派出所入户时,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派出所入户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⑦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办理流程
关注“深圳户政”,在“业务办理”—业务预约申请—普通户政业务—选择“毕业生入户(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核准通过后,按以下两种情形办理:
①户口已经迁出的,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②户口未迁出的,受理机关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请持本人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第(三)款户口未迁出,无《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申请毕业生入户时,可在申报网站上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持该表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可以是深圳市任何地址,如:深圳市某某区某某派出所)。属广东省内户籍的,根据广东省公安厅规定,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我市公安机关不发《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出,领取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参照办事指引第(一)款办理入户。
广东省外户籍毕业生,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拒绝开具《户口迁移证》,请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在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2018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本人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到派出所入户时,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派出所入户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⑦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办理流程
关注“深圳户政”,在“业务办理”—业务预约申请—普通户政业务—选择“毕业生入户(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核准通过后,受理机关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请持本人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四、实际流程
1、我走了第(三)款户口未迁出,无《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入户选择我选择了第二种: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
2、我前往龙华区龙华分局行政服务大厅的户政业务办理入户核准中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在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2018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后的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迁出地)、迁入地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办理完之后,会拿到如图的档案:
Tips:一定不能拆开。
3、拿着通过入户核准的资料,前往龙华区的派出所进行入户登记后就完成了落户深圳。
以上就是我入户的经历。希望对大家有用。全程都是自己一个人搞掂,同时咨询了机构老师,但是并没有委托机构完成,说实话,这些信息的填写十分简单,并没有像机构说的那么难,千万别被机构骗了,帮忙入户,一个人1800-2500元。太坑。
落户公司集体户或派出所的,按照指引操作,备齐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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