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1-13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2021年深圳户口市内迁移条件及流程)
刚开始落户深圳,选择了任意区落户,在另一个区买了房或是挂靠单位集体户,离职被要求迁出,想要办理跨区迁移或户口市内迁移,却不知道何去何从?
小凡整理了【深圳户口市内移居指南】,全文满满干货,记得点赞收藏,认真看完哦~
本文为公众号原创文章,码字不易,觉得有用的话,看完记得点赞+收藏~可查看更多深圳新资讯!
----
目录指引
一、深圳户口市内迁移依据
二、深圳户口市内迁移方式及条件
三、深圳户口市内迁移流程
一、户口市内移居须按照以下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迁入本地或配偶房产立户;
2、迁入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
3、迁入他人合法房产立户;
4、挂靠他人家庭户;
5、迁入本人或配偶单位集体户;
6、迁入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7、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二、立户以家庭户立户为主,以单位集体户立户为辅。
1、一个地址只能立一户;
2、家庭户户主应由成年人担任;
3、已立家庭户,因房产变卖、公租房退租等情形不符合立户条件的,应及时办理市内移居;
4、立户行为不作为该立户房屋合法产权的认定依据。
三、深圳市居民因居住、房产变更、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等原因,可申请户口市内移居。
四、居民若处于服刑期间,不可办理户口市内移居。
不同的户口市内迁移方式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跟着小凡看看详情~
迁入本地或配偶房产立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有多套房屋产权且符合立户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立户地址,立户的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②尚未立户;
③已入伙;
④住宅用途房产,其中包含: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购买后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房产。
2、立户情形:
①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应在该房产立户,也可在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②享有50%及以上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任意—方均可在该地址立户;
③产权人或直系亲属享有50%以下产权,须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后可在该地址立户,所有产权人需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
3、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单身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4、房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只有产权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
迁入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
申请条件: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公租房的,合同期内应在该公租房立户,也可在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1、公租房包括:
①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
②住房保障部门承租给单位后分配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
2、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立户:
①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②尚未立户;
③已入伙。
迁入他人合法房产立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可在他人的合法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
产权登记证的房产)
2、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立户:
①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②尚末立户;
③已入伙;
④住宅用途房产。
3、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单身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挂靠他人家庭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经户主同意,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亲友家庭户内。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及公租房;可挂靠其成年子女或父母为户主的家庭户,且该户主必须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3、挂靠他人家庭户的,挂靠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但符合户主房产变卖、迁入自有房或公租房立户、夫妻并户、挂靠直系亲属情形,解除挂靠不受一年限制。
迁入本人或配偶单位集体户
申请条件:
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解除挂靠等原因,在本市无家庭户立户和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单位集体户。
本市户籍的驻深部队家属办理市内随军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的驻深部队家属,经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可申请将户口迁入配偶驻地部队集体户。
迁入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申请条件:
1、无迁入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2、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如无工作单位,可选择
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如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未设立集体户,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原户口属家庭户,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派出所人才专户条件的,可迁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
第一步: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打开主页面,点击【服务】-【政务服务】;
第二步:跳转页面后,点击【户政业务网上办理-市内移居】;
第三步:选择对应的市内移居方式;
第四步:根据要求步骤,填写相关资料后,预约派出所办理相关迁移业务。
看完记得转发给需要的朋友~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